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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法制網訊 記者馬超 通訊員魏新軒 一名90後小伙子,為了輓回愛情,竟然持刀將大他八歲的女友砍成重傷。近日,江蘇省新沂市人民法院就審理了這起故意殺人(未遂)案,被告人伍某故意殺人罪,判處有期徒刑10年,剝奪政治權利3年。
  82年出生的媛媛平時喜歡在網上打發無聊時間。2012年9月份,媛媛在網上邂逅了90年出生的伍某。兩人很快將關係從網上發展到現實生活中併成了一對情侶。
  相處一段時間後,矛盾漸漸暴露出來,媛媛越來越感覺兩人不合適,便萌發了要與伍某分手的念頭。每次提出分手,伍某都會一遍遍的去找媛媛,並威脅她要麼跟他和好,要麼死路一條。
  迫於此,媛媛每次都妥協,先後跟伍某去廣西、上海等地打工。最後這次,在伍某又對媛媛打罵過後,媛媛就直接搬回母親家住去了。為了躲開伍某的不斷糾纏,媛媛又住到了姐姐家。
  面對愛人的離開,伍某的心裡一下很難接受。他決心不管用什麼方法都要把媛媛找回來。2013年10月的一天,對媛媛念念不忘的伍某攜帶提前備好的鎚子和刀找到媛媛,先是道歉請求媛媛回心轉意跟他走,兩人重新在一起好好過日子,可是鐵了心要分手的媛媛根本不理會他這套,好話說盡沒有取得一點成效。
  喝了酒的伍某惱了,他拿出事先準備好的西瓜刀向媛媛捅去,一邊捅一邊問媛媛還愛不愛他,挨了刀的媛媛不斷向他求饒並同意跟他走,看到心愛的人鬆口了,伍某背起受傷的媛媛往前走。
  誰知,走到半路媛媛看到有路人,竟然拼命向路人求救,伍某瞬間明白剛纔只是媛媛的“緩兵之計”,她是一點也不想跟自己走。想到為了能跟媛媛長相廝守,自己丟了工作、沒了尊嚴,甚至還趕走了自己的妻子和年幼的女兒,變賣了家中所有能變賣的東西,只為給她買衣服、化妝品、帶她旅行,博她開心,為了她,自己什麼都沒有了,可現在她竟然又騙自己,完全失去理智的伍某拿刀對著媛媛亂砍起來,直到看到媛媛滿身是血倒在地上,聽到有人報警,他才感到害怕慌忙逃走。
  經鑒定媛媛多處輕傷,一處重傷。案發後,伍某主動投案自首。新沂法院經過審理認為,伍某因感情糾紛,故意剝奪他人生命,致人重傷,其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;由於其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得逞,屬犯罪未遂,可以比照既遂犯從輕或者減輕處罰。
  最終,新沂法院判定伍某屬於故意殺人行為,鑒於伍某系犯罪未遂,且具有自首情節,遂判處其有期徒刑10年,剝奪政治權利3年,並賠償媛媛醫療費、誤工費、護理費、住院伙食補助費、營養費,共計人民幣80010.84元。  (原標題:90後男子為輓回愛情將女友砍成重傷被判十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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